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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安员盗刷董事长银行卡400万 自称中了500万

利用在一家大型企业集团当保安员之机,男子高某偷走集团董事长的一张银行卡,他通过取款、转账的方式,盗窃卡内的400余万元。事后,他竟称是买彩票中了500万大奖,随后买车、买房,将赃款挥霍一空。近日,高某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。

董事长银行卡丢失 400万只剩400元

方女士是大连某大型企业集团的办公室主任,去年11月24日上午,方女士突然发现办公室抽屉里的一张银行卡丢失。据方女士讲,这张银行卡是她以集团董事长名义办理的,在开户时存入了400万元,属于董事长的个人财产。去年11月24日,董事长要用这笔钱时,方女士才发现放在办公室抽屉里的银行卡不见了,经过银行查询,发现卡内只剩下400元。

警方介入调查,发现该集团休闲俱乐部的原保安员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。据保安领班王先生介绍,2010年三四月份,高某来上班,从事保安员的工作,后专值夜班,主要负责检查各办公室的门是否锁好等工作。王先生回忆说,去年9月2日,有三人值夜班,其中包括他和高某,高某负责凌晨巡楼。 9月3日早晨,高某下班后,就再也没有来上班。警方经过调取相关证据,认定高某有作案嫌疑,将其列为网上逃犯。

盗窃得来400万 男子买车买钻戒

去年11月30日,高某被警方抓获,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。记者了解到,高某今年38岁,阜新市人。他到案后,对盗窃银行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
据高某供述,2010年9月3日凌晨,他巡楼时发现办公室的门没锁,进去发现没人,高某就临时起意准备偷东西。在一个抽屉里,高某找到了一个卡夹,从中拿走了一张银行卡。高某发现,银行卡的背面还写着6位数字,他到楼下ATM机试着按下那6位数字,顿时吓了一跳,那数字竟真是密码,而卡内竟有400万元。当天下班后,高某便带着银行卡不辞而别。

后来,高某从卡内取现13笔,合计2.3万元,他又通过转账,将卡内的398万余元,分81笔转到自己的银行卡上。有了钱后,高某花31万购买了一辆吉普车,又花巨资购买钻戒等首饰,400万元赃款已被挥霍一空。

同年9月份,高某“衣锦还乡”,他告诉亲戚朋友自己在大连买彩票中了500万元大奖,扣税后还剩下400万。在老家,高某买了一个门市房和一辆货车,准备做生意。同年10月,高某又回到大连,花70万元在中山区购买一套房屋。

今年6月份,高某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。法院认为,高某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,数额达到400余万元,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。近日,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十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。